本週推介,在2009ss各系列中我另一喜歡的一位設計師 Eksempel,來自哥本哈根。整個系列都是我一直推崇的易穿易襯的精神,而又有獨有的性格設計。如想再了解多些這個系列,可到www.vogue.co.uk
上篇已說過一般行外人對時裝設計師的印象,現在我跟大家說明一下他們的日常工作。
一般人對FD(設計師簡稱)的印象都是來自電影、電視或雜誌。電影電視中FD的角色,都是打扮時尚、有個性、藝術家脾氣、容易與別人爭吵、隨時有神來之筆的靈感等。究竟現實中的FD是否如此呢?有興趣從事這行業的朋友,可作參考。
設計師跟藝術家是兩種不同性質的工作,藝術家可藉著作品抒發自己思想感情,一切可從自我喜愛作出發點,不需顧慮世俗眼光及評價。設計師與藝術家不同,不可能以自己喜愛為出發點。他們的工作是為公司或客户做出他們喜愛的產品,除了要顧及公司形象外,還要迎合客户的要求。绝不能單憑自我的喜愛去做設計的基礎,始終設計師職責是創作出新產品,讓產品更有吸引力,提升公司的生意额為目標。
從事創意工作的人,他們很少會有什麼神來之筆的靈感。所謂靈感其實是從日常生活及過往的經驗中累積而成。設計師會從生活中不斷觀察身邊的事物,像寫日記一樣把值得參考的事物一一記錄,待某日需要用到的時候,便如圖書館一樣,即可取出需要用的资料。除此之外,資料搜集亦是設計師必須做的工作之一。以一個FD為例,他必須要知道來季的流行元素,包括形象、主題、颜色、布料及設計上的细節等,這都是經過詳盡資料搜集的結果。當他有了這些資料後,便會把資料消化及轉换成可配合公司來季產品的新元素。當經過大大小小的會議,决定來季的方向後,新一季的"靈感"就是這樣開始。
當決定新一季產品的方向後,FD便開始為新季產品做設計工作。整個設計過程,由構思到完成品的流程,下篇會為大家介紹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